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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筛选
  • 关于规范商标代理组织提交商标评审申请材料的办法

    关于规范商标代理组织提交商标评审申请材料的办法(试行)一、新申请代理组织首次向商评委提交商标评审申请材料应当依次包括:申请书(首页)、材料目录、申请书(正文)、商标局决定书或裁定书及其送达证据、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代理委托书和证据材料。国际注册复审案件涉及多个注册类别的,一类一申请。以邮寄方式提交新申请的,各个案件的申请材料应分别邮寄,并在邮寄单上注明该案件的注册号信息。(一)申请书(首页)针对不

  • 保护商标专用权

    一、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2. 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

  • 申请商标更正

    一、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发现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更正的错误仅限于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中的名义、地址、商品等项目个别文字错误,不应涉及实质性内容。二、办理途径(一)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申请。提交方法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s

  • 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以及质押变更、延期、注销

    一、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押登记。质权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变更、延期、注销等申请不收取规费。办理质押登记事宜由质权人、出质人双方共同办理。双方可以委托同一个人或同一个代理机构代理。二、办理途径办理质押登

  • 申请注销注册商标

    一、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注册商标的注销手续,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终止。申请注销注册商

  • 申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

    一、申请条件申请人在其申请注册的商标核准注册之前,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二、办理途径  (一)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申请人可自行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提交方法详见“网上申请”栏目。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s://sbj.cnipa.gov.cn/sbj/wssq/(二)申请人可到以下地点办理撤回商标注册申请。  1.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委托地方

  • 商标评审规则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5号《商标评审规则》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局长 张茅   2014年5月28日商标评审规则  (199

  • 关于提交《当事人请求驰名商标保护诚信承诺书》的通知

    为严格规范当事人请求驰名商标保护时提交文书、证据的相关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自2021年9月1日起,在异议、评审案件中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当事人提交申请书时,需一并提交本

  • 商标法修改相关问题解读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作出修改。为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营造知法守法的社会氛围,我们以问答的形式,对本次商标法修改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正)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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